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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工作指引(试行)》相关内容(三)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1427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引(试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是人群高度聚集场所,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一、开学后应即组织校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

 

二、尽量减少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如影剧院、网吧、KTV、 商场、车站、展览馆、博物馆等。

 

三、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四、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五、外出时佩戴医用口罩。戴口罩前应保持手卫生,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佩戴时应全部遮盖口鼻处,双手压紧鼻两侧的金属条,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当口罩污染或潮湿后应及时更换。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

 

七、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科学运动、增强体质。

 

八、保证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 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

 

九、开学后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校医,并及时就医或回家休息,不要带病坚持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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