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体育教学管理,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认真备课,做到课前认真备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或上课内容与教案内容不一致,将扣除所缺教案对应课时津贴总和的50%。
二、教师上课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如因天气、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耽误课程进度,教师在教导处、年级组和教研组的统一安排下,调整教学计划。
三、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
上课后、下课前要对学生进行考勤,确保足够的上课时间,杜绝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学生因病、伤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体育课,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请假,体育委员课前将请假条送交体育教师。
四、上课时教师必须身着运动服和运动鞋(除室内课外),仪表端庄,讲解清楚,动作示范规范,对学生要求严格。
五、学校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期结束时老师必须如实认真填报学生成绩,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成绩整理。
六、不准私自调课、串课、停课或合班上课。
七、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上课期间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对器材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课堂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器材使用登记,防止器材流失。
八、如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应及时和医务室、班主任联系安排处理,并向年级组汇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