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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一中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21293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12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成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
  组  长:王文永
  副组长:赵士兵  王应康  葛边疆
  成  员:许大钊  金永鑫  许光亮  李恒泉  朱绍琴  王  勇   赵光旭  张家献  朱晓珊
  常抓组:
  组  长:葛边疆
  副组长:许大钊
  成  员:金永鑫  许光亮  李恒泉  朱绍琴  王  勇  赵光旭  朱晓珊  汪  洋  王教福
      
张家献  柴化安  张明辉  钱纪先  李修全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师德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要严格师德考核,切实把师德考核及教师教育行为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课时。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主动的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监督。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寄宿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6:30,确保学生休息时间,认真落实阳光体育锻炼活动。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上级教育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选择,不强行************征订。
  5、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落实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文件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年级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6、控制学生家庭作业的分量和难度。学校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搞题海战术,或随意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杜绝用加大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一经发现,对任课教师要严肃处理。各年级组、教研组要强化落实作业审批和调查制度。
  7、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按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及考场座次,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创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树立学生自信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在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同时,要全面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建设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开展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9、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10、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11、规范教师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乱办班、乱收费、私收学生,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强行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四、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为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违反规范办学行为的问题的举报,举报电话如下:4031799、4031997、4037325、4020306、4022481。
五、合理安排,逐步推进
  本项工作从2010年9月上旬到2010年11月底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制定实施方案(2010年9月 —2010年10月7日 )
  1、学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及县教育局“八个严禁”印发给全体教师,要求年级组组织学习和讨论,并作好学习笔记,领会精神实质,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动员会,网站设规范办学行为专栏,办简报、挂横幅标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4、学校成立领导组,下设常抓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2010年10月8日 — 2010年10月31日)
  1、每一位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承诺,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纠正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 2010年11月1日— 2010年 11月20日)
  1、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人员严肃查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2、迎接省、市、县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及时总结,巩固结果(2010年11月21日— 2010年 11月30日)
  1、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及时总结。
  2、积极推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巩固成果。
  进一步规范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要经常对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违背要求且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为学生发展成长创造优良的宽松的学习环境的有效机制。

                                                                                               寿县一中
                                                                                          201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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