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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一中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23969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07日
  为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办学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接受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法律、法规和教代会条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载体及其他形式,将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些重要情况适时、规范、如实地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公布。
2、坚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原则。
3、坚持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原则。
4、坚持不摆花架子,切忌形式主义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学校将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办法,保证规划、办学目标和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教育教学是学校整个工作的中心,教育教学改革要领先全体教职工参与实施。学校每提出一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都要经过教职工讨论后决定,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进而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改革方案,保证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3、学校的基建项目、承建事宜、建设资金公开。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设施时,从立项、设计、资金、预算、施工单位的招标、考察、工程的预算到竣工验收都要向教职工公开。
4、学校购置物品公开。学校在购置教学仪器、器材、电教设施、办公用品、教师福利用品等物资时,须向教职工公开。如一次购置数量较大,在群众的监督下,可采用招投标方式购买。
5、学校收费公开。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项目及标准收取。收费前要向师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及数额。有些项目收费数额一时难以确定的,可以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
6、学校财务收支公开。学校收支情况必须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教职工工资和奖金以及加班费,每月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7、学校举办的各类特长班的收费收支情况,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
8、教师职称评定公开。每年教师职称评定、工资晋级或评定优秀人才时,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申报公开、程序公开、学校报审结果公开、最后上级评审结果要向教职工公开。
9、教职工考核及评选先进工作公开。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公开。学校要坚持每学期及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考核工作公开。
10、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劳动权益实施办法公开。
11、中层干部的任用及民主评议情况公开。
12、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展的各项评比活动,评比过程、评比结果公开。
13、在对教职工和学生管理工作中,予以处分的人和事要公开。即:学校对师生员工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管理过程和结果要公开。
14、招生工作公开。学校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结果和转入学生情况以及招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和社会公开;学校每年评选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的评选条件、办法和结果应及时向师生公开。
15、学校教职工调进调出的原因、理由应在干部会上向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开。
16、其他应向师生和社会公开的有关事项。如:学生杂费的减免、困难生的救助、奖学金的发放等要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将学校建设、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规划、目标、方案、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考评奖惩办法、福利分配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凡属学校的重大问题,由教代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校务公开栏。主要将学校政务运作、财务收支、教职工评聘、学生管理、师生评优评先等情况予以通报。
3、校长接待日及校长信箱。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三,为校长定期接待日,平时校长不定期地接待学生、家长、教职工来访,回答或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4、家长联系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学生家长座谈会。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他们关心的有关情况,回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接受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6、其他方式公开。如利用校网站、简报等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务公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公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注重实效,规范运作。公开程序分以下四步:
1、确定公开事项。对每一时期或阶段需要公开的事项,经校务公开领导组审查后确定。
2、明确公开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组明确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布。
3、督办公开落实。公开的内容一经落实审查通过,校务公开工作组要及时按要求进行公开。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校务公开监督组有权督促其按要求公开。
4、反馈公开信息。校务公开领导组确定的公开事项公开后,校务公开工作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领导组。
六、校务公开领导机构
校务公开领导组
组  长:王文永
副组长:赵士兵  王应康  葛边疆
成  员:许大钊  金永鑫  许光亮  李恒泉  朱绍琴  王  勇
赵光旭  王教福  张家献  柴化安  汪  洋  朱晓珊 

校务公开工作组  校长办公室

校务公开监督组  校工会(教代会)

                                                 寿县一中
                                                2010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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