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和促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走内涵发展道路,创建独具特色的现代化示范高中,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
(二)工作重点
1、规范招生管理。严格遵守招生“三限”政策,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2、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学籍信息化建设,做到信息同步更新,无缺漏,无误统。
3、规范学校办班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规范日常考试。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严禁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组织非毕业班学生补课。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充,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规范收费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教学支出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按市教育局和物价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
5、规范教师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严禁教师对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以及在社会上乱办班、乱收费。
6、规范教辅资料管理。按照规定程序从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公布的教辅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严禁教师私自强行************征订资料作业。
三、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
成立寿县一中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永
第一副组长:赵士兵
副组长:王应康 葛边疆 许大钊 金永鑫
任三军 许士武 赵祖刚 周遵利 黄秀贵
成 员:许光亮 朱绍琴 李恒泉 王 勇 赵光旭
张家献 柴化安 汪 洋 王教福 朱晓珊
李春鸣 吕 东 各年级组长 各教研组长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副组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年级组。葛边疆负责高三、高复年级组,许大钊负责高二年级组,王应康负责高一年级组;金永鑫负责寿县中学。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
3、落实措施,从严整改,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4、认真排查并切实解决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为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违反规范办学行为的问题的举报,举报电话如下:0564-2766233,0564-2766236。
五、合理安排,逐步推进
本项工作从2013年7月中下旬到2013年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制定实施方案(2013年7月17日 —2013年7月19日 )
1、学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印发给全体教师,要求各教研组组织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学校通过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动员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4、学校成立工作领导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2013年7月20日 — 2013年7月25日)
1、每一位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承诺,签订承诺书,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纠正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强化问责( 2013年7月26日— 2013年 8月26日)
1、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对各年级、各教研组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人员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经教育不改者,严肃实行责任追究,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2、迎接省、市、县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及时总结,巩固结果(2013年8月27日— 2013年9月30日)
1、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及时总结。
2、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建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巩固成果。
进一步规范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要经常对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违背要求且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为学生发展成长创造优良的宽松的学习环境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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