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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第一中学关于实施“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之‘自强计划’实施办法”的方案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3173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根据《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的精神及县招考办关于“广泛宣传,并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的通知要求,特制订《寿县第一中学关于实施“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之‘自强计划’实施办法”的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公开、公正、公平做好寿县第一中学关于“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之‘自强计划’”的学生选拔、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寿县第一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学生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永
  副组长:赵士兵  葛边疆
  成  员:许光亮   朱绍琴  张家献  李春鸣  柴化安  汪洋  吕  东  张友军  夏荃  黄忠培
二、具体实施细则
1、选拔对象
  寿县第一中学2014届应届高考考生,考生本人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考试排名位于年级前5名。名额为1名。
2、选拔程序
  11月22日至11月26日学校在校园校务公开栏公示清华大学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年级组、班主任深入宣传,学生对照条件填写自荐表并附上申请书、农村户口本和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由班委会开座谈会并由班主任鉴定后上报学校。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核学生自荐材料及其在校表现,并结合到学生居住地实地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11月27日至11月30日学校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在校园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11月30日至12月15日前被推荐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下载中学推荐表,由学校负责人填写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学生需根据个人兴趣与志向撰写一篇申请材料。学校将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情况、推荐人报名表、说明兴趣与志向的材料、中学推荐表和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3、选拔时间
  学校2013年11月22日起开始选拔, 11月27日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11月30日至12月10日完成被推荐学生网上报名,并在12月15日前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寿县第一中学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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