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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一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44921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皖教[2015]9号)精神、淮南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决定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有偿补课现象,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治理有偿补课行为,增强学校规范办学意识,提高学校规范办学自觉性,教育引导全校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查处和警示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的进一步提升。

三、专项治理对象及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学校在职教师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的行为。

治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以下六个“严厉禁止”:

 (一)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及步聚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2月18日2016年2月29日)。

1.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 充分利用校园网,板报,橱窗,电子屏,短信、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形成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认真开展以“树立教师新形象、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为主题的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消除侥幸、抵触等不良心理,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积极配合、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止有偿补课工作。

2.签订承诺书。学校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教师要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3.建立监督平台。学校要设置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05642766236(办公室)、 05642766208(教导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30日)。

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基础上,以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实地摸排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凡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配合、自觉停止违规行为的将不予追究。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8月31日)。

继续通过家长、学生问卷调查、暗访等形式检查是否还存在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总结和完善措施阶段(2016年9月1 2016年10月31日)。

学校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通过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找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检查、监督、惩处等长效机制。

五、惩处办法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改正。

2.对学校处理置之不理,二次违纪,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教师师德评价、年度考核和评优晋级一律一票否决;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3.经上述处理后仍然从事有偿补课、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直至离校。

     4.对于违规补课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向主管部门建议停职检查,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违规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对有偿补课的查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学校要按照《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破解难点、务求实效;要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建立层层管理责任制。

(三)统一思想认识。

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乱办班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廉政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树立良好教育形象的主重要抓手,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诱惑,从自身做起,耐心做好要求补课学生家长的劝说解释工作,坚守教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教育形象。

(四) 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党员教师要走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宣传员和以身示范的践行者。同时,对进行有偿补课的党员教师加大处罚力度。除应受到有偿补课违规教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受到党组织内部的相应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月报和通报制度。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专项治理活动中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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