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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寿县第一中学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的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3424   更新时间:2020年05月20日

关于建立寿县第一中学小微工程建设项目

企业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寿县第一中学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性竞争环境,依据寿公管【2018】24号《寿县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面向社会组织“寿县第一中学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的建库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自愿申报。

一.申报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不得参与);

2、企业具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5、自征集之日起在本县范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限制投标的处罚记录;

6、施工企业仅限法人单位申报入库。

二、申请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施工企业申请入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表

(三)企业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银行开户证明。

6、业绩证明材料;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商,可以优先列入名录:

(一)在寿县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或专业奖项的企业。

(三)近两年在寿县境内有已建成项目的。

四、近两年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

(一)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或年检未通过的;

(二)因欠薪、逾期支付工程款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

(三)因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

(四)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

(五)承接违法施工任务的;

(六)不依法履行承包合同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动态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我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一)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在中标后,15天内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4、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二)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三)加强对入库企业的管理,企业库两年一更新。

(四)入库企业承接工程,须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齐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五)我单位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原则上每两年对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次。我单位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六)上述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寿县第一中学。

六、报名方式

本报名采用自愿原则,有需要的施工单位在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报名地点:寿县第一中学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城区楚都大道与状元路交叉路口

报名联系人:吕东  联系电话:13856452736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

 

 

寿县第一中学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入库申请表.doc


 

寿县第一中学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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