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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须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9210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

校内资助。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书本费)、设立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高等院校(含大专)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比例按当年上级资金分配情况确定,录取到省内高等院校资助500元,省外资助1000元。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每年可贷款8000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有证件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请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③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⑤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⑥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⑦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两个女孩户且经济困难家庭;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实事求是提出申请。申请享受学生资助程序:申请人向学校提供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签章的《淮南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备案→公示→办理资助*********→发放资助资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国家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具证明,在本表签字签章,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淮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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