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寿县一中2019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
根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告知您和您的孩子,请您和您的孩子认真阅读,如符合条件,可以按如下程序申请助学金。
一、资助金分类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具体标准为:一档(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000元,分两学期发放。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3、校内资助金:学校事业收入的3%-5%作为校内资助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提出申请的学生需遵纪守法,生活简朴,家庭生活困难。
(一)国家助学金优先资助以下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等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
3、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4、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5、属于城镇、农村低保家庭的;
6、父母双方、单职工下岗且家庭经济困难;
7、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单亲家庭;
8、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困难学生;
9、学生本人因病、伤等特殊原因,家庭无力承受开支。
(二)家庭困难的高一新生,到校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需提供材料: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寿县第一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ahsxyz.com,在学生资助专栏内下载《2019年寿县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开学时连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处收取登记,并附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需提供材料:
1、《扶贫手册》第一面、第二面复印件(加盖乡镇扶贫办公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2、乡镇扶贫开发系统截图(含学生及户主信息)(加盖乡镇扶贫办公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3、提供扶贫一卡通存折的复印件(含户主和账号信息,农商银行的);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以上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开学报到时交班主任收取登记;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材料:
1、孤儿:提供孤儿证或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的残疾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农村、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本分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到时交工作人员收取登记。
三、资助方式
*********打卡发放和直接减免两种方式。
四、资助原则及责任追究: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2、遵循“扶困扶志、奖优奖先”原则,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贫困学生资格。
五、贫困学生评审程序 :
贫困学生评审程序:学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三级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时发放相关资助金。
【温馨提示】为了方便您的孩子在高中阶段的学习和生活,请在开学前尽快给孩子办理身份证,并准备好2张身份证复印件备用。
寿县第一中学
2019年7月16日